报刊订期是指订阅者与出版方约定的定期购买和接收报刊的时间长度,通常以年、半年或季度为单位。
报刊订期是指订阅报刊的起止期,邮政部门根据刊期的不同,对读者预定报刊规定了不同的预定期限:报纸按月整订;杂志中周二刊、周刊、旬刊、半月刊、月刊按月整订,双月刊、季刊、半年刊按期整订;年刊和不定期刊按年整订,对于错过整订期的订户,邮政局随时办理报刊破订业务,破订从来得及起订的一期起接受订阅。
报刊订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订阅方式
窗口订阅:读者可以前往邮政局或邮局的营业厅,通过填写“报刊订阅单”来办理订阅手续,这种方式适用于新老各类读者,可以直接与邮政工作人员面对面沟通,确保订阅信息的准确性。
微信订阅: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邮政微邮局”,按照相关操作提示完成报刊订阅,这种方式适用于习惯使用手机支付的读者,方便快捷。
网上订阅:登录中国邮政报刊订阅网(网址:http://bk.183.com.cn/),按照相关流程操作办理报刊订阅,这种方式适用于习惯使用电脑进行网购的用户。
电话订阅:拨打邮政客户服务热线“11185”,通过电话约定办理订阅手续,这种方式适合不方便亲自前往邮局或使用网络的读者。
上门收订:对于较大单位客户,邮政局发行部门会主动派员前往办理收订手续,这种方式适用于单位集体订阅,方便统一管理。
2、订阅时间
一般从每年10月开始收订次年出版的报纸和杂志,杂志的最佳订阅时间为11月20日以前,报纸为12月15日以前,下半年补订一般从四五月份开始。
3、注意事项
详细填写信息:在填写“报刊订阅单”时,户名、住址一定要填写详细、正确,特别是住址、门牌号不应简略,报刊名称要写全名,并准确填写报刊代号。
改址手续:如果订户因工作调动、搬迁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投送地址,可以持原报刊费收据或单位证明信到邮局申请办理改址手续,改址报刊的起期,报纸按月、季,杂志按季、半年办理,改址只限于本省(市、区)范围。
查询服务:订户未能按时收到报刊或收到报刊份数不符、短缺,可以凭报刊费收据到当地邮局进行查询,邮局接到订户口头、书面、电话查询后,会及时登记并认真处理。
报刊订期是指订阅报刊的起止期,邮政部门根据刊期的不同,对读者预定报刊规定了不同的预定期限,读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办理订阅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订阅,在订阅过程中,需要注意填写详细的信息,并在需要时及时办理改址手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通过查询服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