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以实物券或记账式形式进行交割。
国债期货的交割方式主要包括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具体如下:
实物交割
1、定义:在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按照合约规定的条件,通过转移国债的所有权来完成交割,买方支付合约规定的金额,获得国债的所有权;卖方则交付国债,并收取相应的款项。
2、可交割国债的条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国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拥有固定利率并定期支付利息;在合约到期月的首日,剩余期限需满足合约规定的范围;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满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交割流程:滚动交割从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开始,直至最后交易日前,卖方主动提交交割申报,交易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双方完成交割,集中交割在合约最后交易日结束后,未平仓部分将按照交易所规定进行集中交割。
4、交割配对:交易所在最后交易日的15:15前接收交割申报,并依据“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长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配对。
现金交割
1、定义:现金交割是指在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按照合约规定的结算价格进行现金结算,不涉及国债所有权的转移。
2、结算价格确定:在我国,国债期货的现金交割方式通常是在合约到期前的某个时间点,根据国债现货市场的价格来确定结算价格,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现金差额的支付。
FAQs
1、国债期货实物交割中,如何确保交割国债的质量?
国债期货实物交割过程中,所有交割国债必须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和条件,包括发行主体、挂牌交易情况、利率类型、剩余期限等,这些条件由交易所提前公布,以确保交割国债的质量。
2、现金交割方式下,如何计算应支付或应收的现金金额?
在现金交割方式下,应支付或应收的现金金额是根据合约规定的结算价格与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之间的差额乘以合约规定的数量来计算的,交易所会根据这一公式计算出应支付或应收的现金金额,并将相应的款项划转至合约持有者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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