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不行权损失的是期权费,即购买期权时支付的权利金。对于买方而言,如果到期未行使权利,则失去该费用;卖方获得权利金作为收益。
期权不行权时,期权买方和卖方的损失情况各有不同,以下将详细分析期权不行权时的损失:

1、权利金损失
直接损失:期权买方在购买期权时支付了权利金,这是其为获得未来行权或不行权的权利而付出的成本,如果到期时标的资产价格不利于行权,期权买方选择不行权,则这部分权利金就完全损失了,买入一份股票看涨期权,每股权利金为2元,合约规模是100股,总权利金为200元,如果到期时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期权买方不行权,这200元就全部损失了。
机会成本:即使期权买方在到期日接近时发现标的资产价格与行权价接近,但认为此时行权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也可能选择放弃行权,这种情况下,期权买方可能错失后续市场波动带来的潜在收益,投资者买入看涨期权后,在到期日前标的资产价格小幅上涨,但未达到行权价位,此时放弃行权可能会错过后续更大的涨幅。
2、时间价值损失
时间衰减:随着期权临近到期,其时间价值逐渐减少,如果期权买方持有至到期且不行权,时间价值将完全归零,这意味着期权买方不仅损失了已支付的权利金,还失去了期权的时间价值,一个剩余一个月到期的期权,其时间价值较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时间价值逐渐减少,直至到期日完全消失。
市场波动影响:在期权到期前的最后一段时期,市场波动可能导致期权的内在价值发生变化,如果期权买方未能及时调整仓位,可能会因时间价值的快速衰减而遭受更大损失,期权买方在到期前几天发现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剧烈,但由于未能及时平仓或行权,导致最终损失增加。
3、保证金风险
追加保证金:对于期权卖方而言,虽然在期权买方不行权时没有额外损失,但在期权有效期内仍面临市场价格不利变化的风险,期权卖方卖出看涨期权后,如果标的资产价格上涨,可能需要追加保证金以维持持仓。

保证金释放:当期权自然到期且买方不行权时,期权卖方可以获得之前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收益,如果期权被提前平仓或买方选择行权,保证金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4、心理因素
心理压力:期权买方在决定是否行权时,常常面临较大的心理压力,尤其是当标的资产价格接近行权价时,投资者需要权衡利弊,做出最佳决策,这种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者在关键时刻犹豫不决,从而错失良机或增加损失。
后悔情绪:如果期权买方在到期后发现标的资产价格大幅上涨或下跌,而自己未能及时行权或平仓,可能会产生强烈的后悔情绪,这种情绪不仅影响投资心态,还可能导致未来决策中的过度谨慎或冒险行为。
期权不行权时的损失主要包括权利金损失、时间价值损失以及保证金风险等,为了减少这些损失,期权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评估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并在适当时机采取相应的交易策略,保持良好的投资心态,避免因一时的犹豫或冲动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