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特定品种是指在中国境内上市交易的、具有特定属性或特征的商品期货合约。这些品种通常与国际市场上的相应品种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交割制度、交易规则、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
境内特定品种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交易的境内期货品种,这些品种自2018年原油期货成为第一个境内特定品种以来,逐渐增多,目前包括原油、铁矿石、PTA、棕榈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豆一、豆二、豆油、豆粕、菜油、菜粕和花生。

以下是关于境内特定品种的具体介绍:
1、引入背景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为促进期货市场的创新发展和对外开放,证监会逐步引入了境内特定品种的概念,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提升市场流动性和国际化水平。
2、监管机制
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依据自律规则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则负责行业自律管理。
监控监测: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实施监测监控。
3、参与条件

境外交易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境外公民身份的自然人。
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设立并具有接受客户资金和交易指令资质的金融机构。
适当性制度: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需遵守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确保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交易经验。
4、交易规则
账户开立: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需在中国境内银行开设符合条件的期货结算账户,并通过期货交易所申请交易编码。
交易方式:境外交易者可以通过直接入场或委托期货公司进行交易,而境外经纪机构则需经期货交易所批准后方可直接入场交易。
保证金管理:中国证监会对保证金安全存管有明确规定,要求期货公司将保证金存放于专用账户中。
5、风险管理

持仓报告:境外交易者达到持仓报告标准时,需向期货交易所报告。
风险控制:期货交易所对市场出现的紧急情况可采取相应措施,如强行平仓等。
6、违规处理
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申报信息、超限额持仓、违反交易规则等。
处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交易权限等处罚措施。
7、最新动态
新增品种:2023年1月12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被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进一步丰富了特定品种的范围。
市场影响:特定品种的引入有助于提高期货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吸引更多境外资本流入,增强市场的深度和广度。
8、常见问题解答
Q1: 哪些期货品种已经成为境内特定品种?
A1: 包括原油、铁矿石、PTA、棕榈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豆一、豆二、豆油、豆粕、菜油、菜粕和花生。
Q2: 如何开通境内特定品种的交易权限?
A2: 需要满足一定的资金要求(如10万或50万人民币),通过适当性测试,以及具备至少10笔期货交易经历。
境内特定品种的引入是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的重要步骤,它不仅提升了市场的流动性和影响力,还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和风险管理工具,随着更多品种的加入,境内特定品种将继续在中国期货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