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旨在保障其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失业金,正式名称为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时的一种临时补偿,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要领取失业金,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缴费年限: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
2、离职原因: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被公司解雇、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等。
3、失业登记: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二、失业金的领取期限
失业金的领取期限与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缴费情况密切相关: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但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失业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金的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金额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但通常会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工资水平来计算,缴费年限越长、工资水平越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相对较多。
四、失业金的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60天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失业金的停止发放情形
失业人员在以下情况下会停止领取失业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项目 | |
定义 |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
领取条件 | 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领取期限 | 根据缴费年限不同,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发放标准 | 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金额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
申领流程 | 解除劳动合同后60天内到经办机构申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停止发放情形 | 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 |
七、FAQs
Q1:辞职的人能享受失业金的待遇吗?
A1:不能,辞职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Q2:失业金可以领多久?
A2: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的缴费情况而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