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贸易是指企业以提供资金支持、赚取融资利差为目的,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或互为利益相关方的上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以此为掩护进行资金拆借的违规业务。
融资性贸易是一种在商业实践中较为复杂的交易形式,它涉及多方主体通过虚构的贸易背景或增加不必要的交易环节,以实现短期融资或信用增持的目的,这种贸易方式通常不涉及实际货物的流转,而是资金在交易各方之间的循环空转。
融资性贸易的主要特征和模式

1、主要特征:
虚构贸易背景:交易双方可能人为地增加交易环节,或者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均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存在特定利益关系。
无商业实质:贸易标的由对方实质控制,或者直接提供资金,或通过结算票据、办理保理、增信支持等方式变相提供资金。
资金循环空转:在融资性贸易中,只有资金在交易各方之间循环流动,而没有实际货物的交付和流转。
2、常见模式:
循环贸易:三方或多方之间依次签订内容近似的多份买卖合同,形成一个闭合的货物流转回路,帮助融资方取得资金在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同时无需发生实际的货物流转。
托盘贸易:通常会发生真实的货物流转,但提供资金一方并不直接参与货物流转的过程,如果企业作为实际出货方与托盘方订立合同,再由托盘方将货物转售给实际用货方,则企业虽未直接参与融资,但可能受到融资风险波及。
委托采购(销售)模式:受托方接受下游公司委托代为采购相关货物,并将采购、保管、销售等环节全部或部分委托下游公司或其关联方完成,期间并不直接有效控制货权,很容易导致钱货两空。
融资性贸易的风险与监管

由于融资性贸易缺乏真实的货物交易背景,它往往伴随着较高的合规性风险和业务安全性风险,这种贸易方式不仅可能扰乱信贷资源合理配置,助推资金脱实向虚,还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国家对融资性贸易实施了严格的监管政策,国资委明确禁止中央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和虚假贸易业务,并要求严控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
融资性贸易与正常贸易的区别
融资性贸易与正常的贸易流通或供应链业务在本质上存在显著区别,正常的贸易活动是基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换,旨在实现实物的买卖和价值的转移,而融资性贸易则是以贸易之名行融资之实,其核心目的是出借资金而非进行实物交易。
维度 | 融资性贸易 | 正常贸易 |
目的 | 短期融资或信用增持 | 实现实物的买卖和价值的转移 |
特征 | 虚构贸易背景、无商业实质、资金循环 | 真实交易背景、有商业实质、资金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 |
风险 | 高合规性风险和业务安全性风险 | 相对较低,主要关注市场和信用风险 |
监管态度 | 严格禁止,视为违规行为 | 鼓励和支持,促进经济发展 |
FAQs
Q1: 融资性贸易是否等同于虚假贸易?
A1: 是的,融资性贸易通常被视为虚假贸易的一种形式,因为它以贸易之名行融资之实,缺乏真实的货物交易背景,往往伴随着违规操作和高风险。
Q2: 如何识别融资性贸易?
A2: 识别融资性贸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准确、考察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观察标的物是否实际流转以及检查大额及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还需要结合具体的交易情况和行业惯例进行综合判断。
融资性贸易是一种复杂且高风险的交易形式,它与正常的贸易流通或供应链业务在本质上存在显著区别,国家对融资性贸易实施了严格的监管政策以防范潜在风险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