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提供额外担保,以增强其信用并降低债权人风险。
再担保,作为金融担保体系中的一个特殊且重要的环节,其核心作用是为已有的担保提供进一步的保障,当原担保人(即第一担保人)无法独立承担其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比例或条件,向债权人继续履行剩余的清偿责任,以确保债权的最终实现,以下是对再担保概念及其运作机制的详细阐述:
一、再担保的基本定义与特点
1、基本定义: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它是担保链条的延续,类似于再保险的概念,旨在增强原担保人的信用能力或弥补其可能的信用损失。
2、特点:
从属性:再担保的存在以原担保为基础,没有原担保则无再担保可言。
相对独立性:尽管再担保依附于原担保,但它在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上具有相对独立性。
风险分散性:通过再担保,可以将部分担保风险转移给再担保人,从而实现风险的分散和分担。
二、再担保的方式与运作模式
1、再担保方式:再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固定比例再担保、溢额再担保和联合再担保三种。
固定比例再担保:由担保人和再担保人约定,对在一定担保责任限额内的业务,按约定比例进行再担保。
溢额再担保:由担保人将其超过预定限额的担保责任向再担保人进行再担保。
联合再担保:对于数额较大的单项担保业务,可由多个担保机构共同提供再担保。
2、运作模式:在再担保业务中,原担保人以缴付再担保费为代价,将部分担保风险责任转移给再担保人,当原担保人无法履行其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条件,代原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剩余的清偿责任,之后,再担保人可向原担保人进行追偿。
三、再担保的条件与机构设置
1、设定条件:再担保的设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以主担保存在为前提。
再担保人必须是主担保人之外的人。
再担保的设立需要当事人明确约定。
2、机构设置:再担保机构通常由工程担保监管部门批准设立,旨在为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提供专门的增值和增信服务,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近年来,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再担保框架性体系,包括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和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层组织体系。
四、再担保的意义与作用
1、意义:再担保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制度设计,是用新兴金融工具来完善担保体系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探索创新,它可以部分转移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帮助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分担风险,从而促进整个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2、作用:
增强原担保人的信用能力,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分散和分担担保风险,降低单一担保机构的违约风险。
为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提供更有力的融资支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五、再担保与其他担保形式的比较
1、与反担保的区别:反担保是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对自己提供担保的行为,而再担保则是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两者在担保对象和目的上存在显著差异。
2、与共同担保、重复担保的区别:再担保不同于共同担保(多个担保人对同一债务提供担保)和重复担保(同一担保人对同一债务提供多次担保),它在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上具有独特的从属性和相对独立性。
六、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
1、国际经验:韩国的再担保制度较为完善,通过联合地方信用保证基金建立起全国性的担保、再担保运行机制,为我国再担保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2、国内实践:自2007年东北再担保公司成立以来,我国的再担保机构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某时间点,已有多个省份建立了再担保机构或明确了再担保职能的融资机构。
七、相关问答FAQs
1、什么是再担保?
答: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原担保人无法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它是担保链条的延续,旨在增强原担保人的信用能力或弥补其可能的信用损失。
2、再担保与反担保有什么区别?
答: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而反担保则是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对自己提供担保的行为,两者在担保对象和目的上存在显著差异,再担保关注的是增强原担保人的信用能力,而反担保则是为了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