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或实体,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承担风险。
什么是股东?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也被称为公司“老板”,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公司存在的基础,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依法继受取得股权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在公司设立时或设立后合法取得股份的人。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表决权: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普通股通常一股一票,优先股可能没有表决权。
2、选举权:股东可以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3、收益权:股东有权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分配公司的利润。
4、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财务报告等文件,并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5、提议权: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讨论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6、解散请求权: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7、优先认缴权: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现有股东有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8、转让权:股东可以将其所持有的股份依法转让给他人。
9、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公司终止并清算后,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0、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1、按时足额缴纳出资:股东应按约定时间和金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12、不滥用股东权利:股东不得滥用其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13、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受损,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资格的认定和变更
1、基础证据:包括出资证明书、股权转让协议、继承公证文书等。
2、效力证据:如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记载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出资额。
3、对抗证据: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未经登记或变更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股东与股份、股票、股权的关系
1、股份:是公司资本的最小计量单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决定了其在公司中的权益比例。
2、股票:是股份的表现形式,是一种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代表持有人对公司的部分所有权。
3、股权:是股东基于其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包括资产收益权、参与决策权等。
股东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通过投资获得股份,从而享有一系列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理解股东的概念及其权利义务,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公司的运作机制和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