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交易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双方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的交易方式。
竞价交易是一种在金融市场中广泛使用的机制,它允许买卖双方通过公开竞争来确定交易价格和成交数量,竞价交易通常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在不同的市场和时间段内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下是对竞价交易的详细解释:
一、竞价交易的定义与分类

1、定义:
竞价交易是指在交易市场中,买方或卖方通过交易市场现货竞价交易系统发布要约,将可供需商品的品牌、规格等主要属性和交货地点、时间、数量、底价等信息对外发布,由符合资格的对手方自主加价或减价,以“价格优先”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以最高买价或最低卖价成交并通过交易市场签订电子购销合同进行实物交收的交易方式。
2、分类:
竞价交易主要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形式。
二、集合竞价
1、定义: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2、时间:
在中国股市中,集合竞价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开盘集合竞价)和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

3、成交原则: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
三、连续竞价
1、定义: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2、时间:

在中国股市中,连续竞价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4:57。
3、成交原则: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四、竞价交易的优点与缺点
1、优点:
价格发现功能显著:由于众多参与者的报价竞争,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从而形成合理的价格。
公平公正公开:所有参与者在相同的规则下进行交易,信息透明度高,减少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可能性。
流动性强:大量的买卖指令能够迅速成交,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缺点:
容易受到市场情绪影响:在极端市场情况下,恐慌或狂热的情绪可能导致价格过度波动。
交易滑点:由于价格的快速变动,实际成交价格可能与预期价格存在一定偏差。
高频交易的冲击:一些高频交易者可能利用技术优势,在短时间内进行大量交易,影响市场的稳定性。
五、竞价交易的生效与清算
买卖申报经交易主机撮合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
竞价交易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它通过公开竞争来确定交易价格和成交数量,具有价格发现功能显著、公平公正公开等优点,但也存在容易受到市场情绪影响、交易滑点等缺点,投资者在进行竞价交易时,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则和风险,谨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