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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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权属于用益物权,因为它是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权利,允许承租人在不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使用和收益财产。

租赁权属于债权范畴,在租赁关系里,承租人凭借租赁合同能拥有使用和收益租赁物的权利,这就意味着承租人有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使用租赁物,同时还要按照约定缴纳租金,承租权具有相对性,它只对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约束作用,不会影响到其他人。

法律地位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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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地位:承租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对租赁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从法律地位来看,承租权是一种债权,具有相对性,它是基于租赁合同这一债权关系而产生的,主要针对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2、性质:承租权具有一定的物权化特征,在某些情况下,如“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便租赁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权仍能对抗新的所有权人,使得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可继续使用租赁物,承租权具有期限性,一般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期满后若未续期,承租权即终止,承租权在法律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性质,对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与所有权的区别

承租权与所有权有着本质的区别,承租权是基于租赁合同而享有的对他人财产的使用和收益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它具有相对性,仅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有效,且期限通常较短,而所有权是对物全面支配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具有绝对性、永久性和完整性,所有者可依法对物进行各种处置,且其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租客拥有承租权,可在租赁期内使用房屋,但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或将其出售;而房屋所有者则可自由决定房屋的使用方式、出售等。

特点 描述
法律地位 承租权是一种债权,具有相对性,主要针对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性质 具有一定的物权化特征,如“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下可对抗新所有权人,具有期限性。
与所有权区别 承租权是债权,相对性,期限短;所有权是物权,绝对性、永久性和完整性。

相关问答FAQs

问:租赁权是否可以转让?

答:承租权不能随意让与,让与承租权一般须经出租人同意,这是因为承租权是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债权关系,其效力范围具有相对性,仅限于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生效。

问:租赁期间内,出租人能否单方面解除合同?

答: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新的所有权人也需尊重原有的租赁关系,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或其他法定情形,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标签: 租赁权 性质 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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