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即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信即农村信用社,以下是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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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
机构性质 | 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
管理体系 | 县联社与单个信用社的关系相当于总行与支行的关系,一个县里有县联社,起初县联社归中国农业银行管;1996年之后又归中国人民银行管;1999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又逐步组建了地(市)联社,县联社又归地(市)联社管;2003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退出,取消地(市)联社,把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交给省政府,省政府又成立了省联社,省联社管着县联社。 |
主要任务 | 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
业务特点 | 由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
资金来源 | 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 |
贷款利率 | 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合同利率则由贷款人根据法定贷款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范围,经与借款人共同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
常见问题解答:
1、农信社的贷款利率是否有上限?
没有,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2、农信社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借款人需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要符合以下要求: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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