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一家公司首次将股份向社会公众出售,从而实现从私营公司到上市公司的转变,主要用于申请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以下是对IPO的详细介绍:
一、定义与历史
1、定义: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向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
2、历史:首次公开募股最早见于17世纪的荷兰东印度公司,1613年,荷兰人在阿姆斯特丹建立了第一个有组织的证券市场,1773年,股票商在伦敦正式成立了英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即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1817年,24位经纪人在美国创立了纽约证券交易会,1919年北京成立了证券交易所,这是中国第一家专营证券业务的交易所,1920年正式成立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1981年1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同年开始发行国库券,1989年,国务院确定深圳、上海为中国股票市场的试点城市,1993年,我国实行全国统一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1993年7月15日,第一只H股——青岛啤酒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00年,政府规定了主承销商需要在向证监会推荐之前,对IPO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辅导,2005年,我国IPO定价开始实行询价制度。
二、估值模型与发行方式
1、估值模型: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收益折现法与类比法,收益折现法是通过合理的方式估计出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并选择恰当的贴现率与贴现模型,计算出上市公司价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现模型(DDM)、现金流贴现(DCF)模型等,类比法是通过选择同类上市公司的一些比率,如最常用的市盈率(P/E即股价/每股收益)、市净率(P/B即股价/每股净资产),再结合新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来确定上市公司价值。
2、发行方式:常用的发行方式包括累计投标方式、固定价格方式、竞价方式,一般竞价方式更常见于债券发行,这里不做赘述,累计投标是国际上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之一,是指发行人通过询价机制确定发行价格,并自主分配股份。
三、审核流程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2、见面会环节: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
3、审核环节:审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
4、反馈会环节: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
5、预先披露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
6、初审会环节: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
7、发审会环节:发审委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8、封卷环节: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需按照要求整理申请文件,提交封卷材料。
9、会后事项环节: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需及时处理会后事项,确保发行顺利进行。
10、核准发行环节:证监会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核准发行。
四、优缺点分析
1、优点:募集资金,流通性好,树立名声,回报个人和风投的投入。
2、缺点:费用高昂(可能高达20%),公司必须符合SEC规定,管理层压力增大。
五、相关问答
1、问:什么是IPO?
答: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一家公司首次将股份向社会公众出售,从而实现从私营公司到上市公司的转变,主要用于申请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2、问:IPO有哪些优缺点?
答:优点包括募集资金,流通性好,树立名声,回报个人和风投的投入;缺点包括费用高昂(可能高达20%),公司必须符合SEC规定,管理层压力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