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理购房证明所需材料如下:,,1. 已婚人士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件等。,2. 单身人士需提供户口簿、单身证明等。,3.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4. 现役军人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原件。,5. 委托办理开具购房证明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所有材料要原件。信息联网可查的不用提供原件。
线上申请
本市户籍居民:下载“我的南京”APP,实名注册后,点击进入“房产交易登记”,再点击“购房证明”,按页面提示提交申请。
非本市户籍居民:可通过“我的南京”手机 APP 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开具。
线下办理
1、本市户籍居民
无未成年子女: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成年人户口簿、出生证。
2、非本市户籍居民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人士)、在宁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特殊情况
单身人士: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可用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离异人士:需提供单方身份证件、户口簿、离婚证、明确小孩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民政部门盖章确认)或法院判决书(协调书),并现场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丧偶人士:需提供单方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显示为“丧偶”),如婚姻状况显示为“已婚”,还需带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配偶的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并现场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现役军人: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委托办理:购房人委托办理开具购房证明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单身情况具结书》应由本人现场出具。
表格展示
申请类型 | 材料清单 |
线上申请 | 本市户籍居民:通过“我的南京”APP申请 非本市户籍居民: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申请 |
线下办理 | 本市户籍居民 无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有未成年子女: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成年人户口簿、出生证 非本市户籍居民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人士)、在宁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特殊情况 单身人士: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可用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离异人士:单方身份证件、户口簿、离婚证、明确小孩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民政部门盖章确认)或法院判决书(协调书),并现场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丧偶人士:单方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显示为“丧偶”),如婚姻状况显示为“已婚”,还需带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配偶的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并现场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现役军人: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 委托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单身情况具结书》应由本人现场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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