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包括:,,1.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 **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 **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 **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 **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 **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9. **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 **其他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的标准主要依据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以下是对小微企业标准的详细阐述:
1、企业类型范围:小微企业包括内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台港澳投资企业、联营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2、行业分类标准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体划型标准可参考其他类似行业,一般也是根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进行划分。
房地产开发经营:通常不作为小微企业对待,但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差异,一般会根据企业的开发规模、资金实力等综合判断。
物业管理:与房地产相关的物业服务企业,其划型标准同样会综合考虑企业的管理面积、服务户数、营业收入等因素,一般小型物业管理企业可视为小微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涵盖范围较广,如租赁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通常根据企业的从业人数、营业收入等指标来确定是否为小微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这些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也会参照上述类似行业的指标和方法来制定。
FAQs
问题一:小微企业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答案:小微企业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这类企业通常具有规模小、资源有限、管理体系相对简单等特点,在市场中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它们在促进就业、创新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问题二:如何判断一个企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
答案:判断一个企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业人员数量:小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相对较少,工业企业的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的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
2、营业收入:小微企业的年营业收入相对较低,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划分标准,但通常不会超过一定的上限。
3、资产总额:小微企业的资产总额也相对较小,不同行业的资产总额上限可能有所不同。
4、行业特点:不同行业对小微企业的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以适应该行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
还可以参考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文件,了解具体的行业分类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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