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积金是一种非强制性的社会保障项目,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补充。
补充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旨在为职工提供更多的住房资金支持,它与基本住房公积金在基本特征上相同,但有一些显著的区别,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补充公积金的定义

补充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它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之上,是对住房公积金的一种补充和完善,补充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存入职工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
二、补充公积金的特点
1. 自愿性
补充公积金的缴存是自愿的,不像住房公积金那样具有强制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绩和管理需要自主决定是否为员工缴纳补充公积金。
2. 缴存比例
补充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确定,通常职工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小于1%且不大于9%,具体的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没有上下限限制。
3. 缴存范围
补充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限制,规定只有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职工可以参加补充公积金。
三、补充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补充公积金的缴存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部分也由单位承担,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补充公积金的好处

1.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补充公积金的缴存可以增加职工的住房储蓄,在购房、租房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2. 减轻住房负担
补充公积金可以提高职工的住房贷款额度,从而降低购房月供。
3. 促进住房消费
补充公积金的缴存可以鼓励职工购房、租房,从而促进住房消费。
五、补充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补充公积金可以用于以下用途:
购房:补充公积金可以用于职工购房的首付款、月供款和其他相关费用。

租房:补充公积金可以用于职工租房的押金、月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提取: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补充公积金,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等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全部补充公积金。
六、补充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补充公积金,可以携带以下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职工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账户卡。
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等情况下,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下,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租赁自住住房的情况下,还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补充公积金的地方特色
补充公积金极具地方特色,各地关于补充公积金的规定也大相径庭,上海市的补充公积金仅限于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职工,而天津市则规定补充公积金的最高缴存比例不超过30%,由用人单位单方面缴存,江苏省实行的是住房补贴制度,住房补贴的计发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时调整。
八、补充公积金与住房公积金的区别
1. 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要求企业职工强制缴纳,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自愿的。
2. 缴存范围
补充住房公积金有一定的缴存限制,规定要求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必须是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所属职工有资格享受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而住房公积金是只要是在国家机关、国企、外企、私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内工作的职工,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的比例定期缴纳公积金。
3. 缴纳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分别在不大于各9%和不小于各1%的范围内,由单位自行确定,其缴存额没有上下限限制,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缴7%,其缴存额度有上下限的限制。
补充公积金作为一种额外的福利,虽然不如住房公积金普及,但对于能够享受到这一福利的职工来说,无疑增加了他们的住房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